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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项目房建工程(标段一~标段五)施工总承包(标段一)结算评审有关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31 15:04:4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2018年广州市审计局对我中心建设项目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项目房建工程(标段一~标段五)施工总承包(标段一)结算评审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于报告反映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项目房建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审计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40.60 万元的问题

我中心已于2019111日与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按照该项目结算审计审定金额41916.66万元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二、关于结算核对、确认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问题

对于今后完成合同结算初步评审的项目,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评审机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穗府办〔20159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评审机构的核对、确认工作。

三、关于结算审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问题

对于今后项目建设中如何加强结算审查管理,严格按规定时限出具审查意见,我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有关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夯实监理单位在结算初审中对资料以及价款审核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减少资料补充完善的次数,提高结算审查工作效率。

(二)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期二年以上的大型项目必须实施工程过程结算”的要求,我中心将大力推行工程过程结算,尽早化解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计价矛盾和纠纷,进一步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四、关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先行建设的问题

因建设工期紧迫,为确保按时完工,我中心采取交叉搭接的方式同步推进该项目的组织建设与报批报建工作,出现了施工许可证时间滞后于开工时间的情况。今后在类似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在设定开工日期和关键节点及关门工期时,将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所需的时间纳入总体工期计划,避免出现施工单位一中标就马上进场开工的情况。

五、关于新增工程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785.97万元的问题

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招标条件的合同变更项目进行招标,对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但符合可不招标情形(如需要向原中标单位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新增变更工程,在设计变更阶段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报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六、关于设计变更导致已完工工程被拆除,造成损失浪费289.00万元的问题

对于今后项目建设中如何加强管理避免损失浪费,我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有关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提高施工图纸文件质量,严格执行图纸会审机制,减少由于施工图纸的错漏碰导致现场返工造成的损失浪费。

(二)对于涉及主要立面效果的区域,由现场负责先行制作实物样板,如若确实需要变更的,可在样板上进行调整确认后再进行现场施工,尽量减少返工和避免损失浪费。

(三)对于已施工完毕的区域,确实因使用业主单位有功能变更需求需要变动的,应建议在现有条件下,尽量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合理优化设计和施工,特别是避免涉及结构安全的相关拆除要求,减少因其功能需求改变造成的损失浪费。

七、关于加强对审核过程中监督管理的审计建议

对于该项目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中心已拟定《工程结算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必要时聘请我中心造价咨询库中的服务单位对项目结算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我中心《造价咨询及钢筋抽料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做好审核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估和综合能力的评价,淘汰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审核单位, 进一步提升审核质量,促使结算审核工作规范化、严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