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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关于启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19年度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服务单位库(第二批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11:40:5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我中心已完成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19年度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服务单位建库项目第二批次(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库)的建库工作,入库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各库自通知之日起启用。我中心将依据建库文件所附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库不诚信行为限制合作处罚标准》对库内服务单位实行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库入库单位名单

2.第三方检测(监测)库不诚信行为限制合作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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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库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入库单位名称

1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2

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

广东融创高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附件2

第三方检测(监测)库不诚信行为限制合作处罚标准

一、适用范围:

《第三方检测(监测)库不诚信行为限制合作处罚标准》适用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库包括:(1)主体结构检测库、(2)钢结构检测库、(3)材料构配件检测库、(4)室内环境检测库、(5)建筑节能检测库、(6)地基与基础检测库、(7)白蚁防治服务库、(8)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单位库、(9)防雷检测服务单位库、(10)人防面积测绘服务单位库、(11)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专项检测服务单位库、(12)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检测(含光纤入户)服务单位库、(13)园林绿化类检测服务单位库、(14)市政路桥工程检测服务单位库、(15)监测类项目服务单位库、(16)卫生防疫检测服务单位库、(17)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库。

二、不诚信行为限制合作处罚标准:

1.开展服务工作时,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本着综合使用、便于管理的原则从库中选取服务单位,进行业务委托,并签订相应技术服务合同。

2.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将对库内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有权将其清除出库。

3.经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查实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时,清退出所有第三方检测(监测)库:

(1)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2)在一个年度内被累计通报违约达到三次或以上(含一般违约、严重违约);

(3)承办的非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项目,有二个或以上项目被广州市住建局年度监督执法检查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承办的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项目,有任意一个项目被广州市住建局年度监督执法检查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5)与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发生诉讼案件;

(6)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4.经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查实入库企业有以下况之一时,暂停该企业参与所有第三方检测(监测)库摇珠三个月:

(1)确定为承包人后,无故放弃承包资格,或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故不与建库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2)未兑现入库承诺:

①未按合同约定投入相应人员、材料或者设备,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②不积极配合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造成工程工期被延误2个月以上的;

(3)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入库企业相关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4)因入库企业的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5)拖欠工人工资的;

(6)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费用金额,且因此延误项目推进的;

(7)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作出停业整顿处罚的(如质量、安全事故、违反投标申请人声明等),处罚期满后继续暂停摇珠三个月;

(8)一个年度内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摇珠项目数量在3次或以上的。

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保留对《第三方检测(监测)库不诚信行为限制合作处罚标准》进行更新完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