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方(第二批次)征集补充公告
各申报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80号),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方(第二批次)征集公告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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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征集公告第二条,第6点 |
涉及饮用水的给水材料和设备(含水泵、阀门、各类管材,具体详见附件1),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涉及饮用水的给水材料和设备(含水泵、各类管材,具体详见附件1),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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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集公告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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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及相关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80号)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6日